(桂科計字〔2022〕31號)
時間:2022-03-10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04號)及科技部、財政部相關管理要求,為做好2022年廣西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征集工作,現面向全區征集項目庫推薦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導資金支持范圍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于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改革發展政策、優化區域科技創新環境、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緊扣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落實廣西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和科技強桂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的重點任務,重點支持以下四類項目:
(一)科技成果轉化類
重點布局建設一批共性技術平臺和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開展實驗室成果開發和優化、投產前試驗或試生產服務。支持按照“一城一主題”和“一園一產業”原則,持續實施“百城百園”行動,加快先進技術成果推廣與應用。支持科技招商企業成果轉化和創新能力提升,構建創新平臺,引進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實現成果產業化運用。支持強度:每項不低于300萬元。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類
重點支持自治區科研機構打造成為面向東盟、國內一流的地方科研院所。支持工科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建聯合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協同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自治區實驗室建設。支持強度:每項不低于300萬元。
(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類
重點支持我區的科技創新合作區、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創新型縣(市、區)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重點支持跨區域研發合作和區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研發活動。支持強度:每項不低于300萬元。
(四)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類
重點開展生物工程、生物育種、人工智能、醫學科學、信息科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與化學工程科學等領域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將開展自由探索和服務廣西戰略需求相結合,加強前沿交叉學科研究。支持強度:每項不低于50萬元。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基本條件與要求
1. 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在廣西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并具備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園區管委會等地方政府行政機關不能作為項目申報單位和實施主體。
2. 項目申報單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和科研誠信記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和自治區科研誠信管理有關規定。
3. 側重支持產學研聯合申報,非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類項目應按1:3配套項目經費,項目一經立項,不得降低配套經費額度。
4. 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高、研發經費投入年度為正增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5. 申請的科技經費額度及開支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將影響項目立項評估結論。
6. 主要支持與引導資金年度績效目標相關性高的項目。
7. 財政資助經費僅為撬動社會科技投入的杠桿,項目立項后,不能因財政資助經費與申報經費不一致而變更申報書中提出的配套經費和考核指標。
(二)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構成的基本條件與要求
1. 項目負責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
2. 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
3. 項目組成員中屬于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所占比例應達到90%以上。
(三)申報限制
1.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1)至本申報截止日前,主持的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項目未按規定提交驗收(或延期)申請,造成項目逾期未結題的。
(2)被取消自治區財政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申報資格,取消資格期限未滿的。
(3)各級黨政機關公務人員。
2. 在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申報資格的單位不得申報。
3. 非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不得申報。
4. 主持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的負責人不得申報。本點“在研項目”指已下達立項、但未結題的項目,包括廣西科技重大專項、廣西重點研發計劃、廣西科技基地和人才專項、廣西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廣西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及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報中試研究基地建設項目不受此條款限制。
(四)引導資金項目設備預算要求
引導資金是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項目經費預算不允許有間接費用和績效支出。項目預算購置單價超200萬元儀器設備的,需另填寫《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預算單價在2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購置表》報財政部、科技部組織專家審定。
(五)資助方式
一次性資助。若無特別說明,一般為事前立項補助。
三、申報程序和途徑
(一)審核推薦
為鼓勵各市推動全社會研究投入,對14個市推薦的項目數進行限額:2020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0.6%(含)以上的設區市,最多推薦不超過5項,0.6%以下的設區市,最多推薦不超過2項。項目推薦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推薦單位行文(行文排序前面的項目優先推薦)分別報送自治區科技廳。未行文推薦的項目不予受理。
(二)組織申報
申報單位須登錄“廣西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的“申報業務”欄目,在“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填報項目申請(附件請務必同時掃描上傳)。各設區市科技局或推薦單位按照推薦指標要求登陸系統進行審核推薦。
1. 申報填寫
請申報單位按照申報的項目類型認真填寫《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申報書》(附件1)和《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附件2),并根據申報類別參照廣西引導資金績效指標(附件3)設置項目年度考核指標。如有項目預算單價在2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需填寫儀器設備購置表(附件4)。
2. 裝訂和材料接收
項目申報材料(紙件)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成一冊,裝訂順序為“項目申報書”→“實施方案”→“儀器設備購置表”→“項目申報附件材料”。紙件材料必須加蓋公章,提交原件一式一份。
3. 申報時間及材料接收
申報單位系統填報時間從2022年3月10日至4月5日止,紙質材料寄送時間至4月10日止。申報材料接收地址:南寧市新竹路20號廣西科技項目評估中心,郵編530022;
聯 系 人:黃超冠;聯系電話:0771—5852295/5892607。
申報系統咨詢電話:0771—966118。
附件:1.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書(模板).doc
2.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提綱).doc
4.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預算單價在2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購置表.xls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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